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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涉嫌帮信罪案——在校大学生出借银行卡,黄金37天内不予批捕

作者:郑泽敏  日期:2026-10-07 09:35:42  点击:16次

张某系刚毕业大学生,将本人银行卡出借给他人,涉案流水210余万元,其中部分资金涉及电信诈骗被害人资金。案发后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,其家属极度焦虑。

郑泽敏律师介入后会见核实细节,综合判断:张某主观明知程度较低、系初犯、无犯罪前科、实际获利较少。在检察院审查逮捕的七日内,律师递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,并指导家属退缴违法所得。

最终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张某得以在侦查阶段回到家人身边,案件未进一步升级羁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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